關于開展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的通知
各科室:
根據中共中央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中國科協、共青團中央《關于開展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與評選工作的通知》(科協發組字〔2019〕43號),現就我區開展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通知如下:
一、獎項名額
本屆中國青年科技獎獲獎者不超過100名,從中產生不超過10名中國優秀青年科技人才。往屆獲獎者不重復授獎。我區可推薦候選人15名。
二、候選人應具備的條件
1. 堅決維護習近平總書記黨中央的核心、全黨的核心地位,堅決維護黨中央權威和集中統一領導,遵紀守法,踐行“愛國、創新、求實、奉獻、協同、育人”的新時代科學家精神。
2. 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學研究領域取得重要的、創新性的成就和作出突出貢獻;
(2)在工程技術方面取得重大的、創造性的成果和作出突出貢獻,并有顯著應用成效;
(3)在科學技術普及、科技成果推廣轉化、科技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產生顯著的社會效益或經濟效益。
3.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男性候選人不超過40周歲(1979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女性候選人不超過45周歲(1974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
三、推薦渠道和推薦名額
自治區科協所屬各全區學會、協會、研究會可推薦本學科領域候選人3名;2016年、2017年、2018年參評“自治區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中符合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資格條件的人員,可直接作為候選人參加本次推薦評審,有關單位不再重復推薦。
四、推薦工作要求
(一)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自治區科協、自治區共青團成立寧夏推薦中國青年科技獎領導工作委員會,負責我區的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推薦工作的組織領導,自治區科協負責組織實施。成立領導工作委員會辦公室,負責評選表彰日常工作,辦公室設在自治區科協組織部。各推薦渠道要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工作機構,高質量完成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工作。
(二)堅持“公開、公正、公平、擇優”原則,拓寬推薦渠道,嚴格評選條件,突出品德、能力、業績導向,克服唯論文、唯職稱、唯學歷、唯獎項傾向,保證評選質量。人選推薦要注重向長期工作在科研與生產第一線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傾斜,注意推薦在非公有制經濟組織工作的優秀青年科技工作者。被推薦人的科技成果應以在國內作出的成果為主,被推薦人應為主要完成人或主要貢獻者。
(三)候選人推薦材料是中國青年科技獎評審的主要依據,應簡明扼要,要重點突出候選人的創新性成就和貢獻。非學術性報紙刊物的有關報道不作為證明材料。
(四)推薦單位和候選人要自覺恪守科學道德和學術規范,推薦材料要客觀、準確、完整,對于推薦材料填報不實的,實行“一票否決”。如候選人被投訴,推薦單位及候選人所在單位應進行調查核實并提供書面調查材料和結論性意見。
(五)候選人推薦材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并由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推薦材料非涉密的保密審查證明。材料違反保密規定的,取消被推薦資格。
(六)獲“寧夏青年科技獎”和入選“自治區青年拔尖人才培養工程”“寧夏青年科技人才托舉工程”人員同等條件下優先推薦。被推薦人可作為2020年第十七屆寧夏青年科技獎候選人。
五、材料報送要求
(一)推薦工作情況報告1份,內容包括推薦人選產生方式、專家評審情況、推薦單位評審組專家名單以及確定推薦的人選等。各市推薦的,同時加蓋黨委組織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科協、團委公章;學術團體推薦的,加蓋學術團體公章。
(二)《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一式5份(同時報送電子材料)。推薦表中候選人所在單位推薦意見中需對候選人政治表現、廉潔自律、道德品行,以及材料的真實性、準確性及涉密情況出具明確意見;推薦單位推薦意見中需對候選人成就、貢獻和學風道德作出評價。
(三)候選人所在單位出具非涉密保密審查證明1份。
(四)附件材料1份(裝訂成冊):
(1)公開發表的主要論文及專著(論文限3篇、專著限1本);
(2)主要科技成果目錄;
(3)被他人引用的論文、專著證明材料;
(4)技術鑒定證書及知識產權證明材料;
(5)技術應用證明材料;
(6)獲得表彰獎勵證明材料;
(7)其他成就和貢獻證明材料。
(五)填報材料注意事項:主持或參與的項目、論文、專著、專利(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科技獎項等均需要注明日期、等次、排名、類別等要素。
(六)符合條件且有意申報者請務必參閱附件,按照通知要求填寫推薦表,并準備附件材料,上述材料紙質版和電子版務必于10月14日前報送至總院科研處。
聯系人:李龍 電話:6743502 15809686858
附件:
1.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推薦表(樣表)
2.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業績成果一覽表
3.第十六屆中國青年科技獎候選人基本情況信息表
4.寧夏科協正式通知
科研處
2019年10月9日